
计量认证的性质是什么?
计量认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1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三十六条中进一步明确规定计量认证是对检测机构的法制性强制考核,计量校准实验室,是政府权威部门对检测机构进行规定类型检测所给予的正式承认。



随着仪器校准公司计量认证工作的开展和对社会影响和权威性的扩大,一些对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其它类型的检测机构,仪器计量校准中心,如仪器校准公司的计量校准实验室,环境监测实验室,计量校准服务,理化分析实验室,公正计量行等也纷纷自愿地提出仪器校准的计量认证申请。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虑到这类实验室和社会的城要,合肥计量校准,以及以自愿为主的国家实验室认证的惯例,也接受他们的认证申请。因此计量部门可根据检验机构的不同性质区别为依法的强制认证和自愿认证的两种认证形式,但认证标准和认证程序等对两者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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