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仪器校准公司计量认证工作的开展和对社会影响和权威性的扩大,一些对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其它类型的检测机构,如仪器校准公司的计量校准实验室,环境监测实验室,宿州计量校准,理化分析实验室,公正计量行等也纷纷自愿地提出仪器校准的计量认证申请。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虑到这类实验室和社会的城要,以及以自愿为主的国家实验室认证的惯例,也接受他们的认证申请。因此计量部门可根据检验机构的不同性质区别为依法的强制认证和自愿认证的两种认证形式,实验室仪器计量校准,但认证标准和认证程序等对两者是一样的。



校准不应与测量系统的调整及常错误
⒈校准可以用综述、校准函数、校准图、校准曲线或校准表格的形式表示。某些情况下,它可以包括对具有测量不确定度的示值的修正,加修正值或乘修正因子。
⒉校准不应与测量系统的调整及常错误称作的“自校准”相混淆,仪器计量校准服务,也不要与检定相混淆。
⒊通常,仪器计量校准检测,只把上述定义中的第1步认为是校准。
基本要求
校准应满足的基本要求如下:
⑴环境条件 校准如在实验室进行,则环境条件应满足检定规程/校准规范中要求的温度、湿度等规定。校准如在现场进行,则环境条件以能满足仪表现场使用的条件为准。
⑵仪器 作为校准用的标准仪器其误差限应是被校表误差限的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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