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范围包括两部分,仪器计量校准中心,一是计量标准,即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使用的1高计量标准;二是工作计量器具,即直接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1987年4月5日国务1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计量校准公司,同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下列工作计量器具,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实行强制检定:共61种。



计量仪器检定/校准
1、仪器送检(由业务市场部统一受理和协调安排)
客户应在仪器设备检定周期到期前二十日内与我所业务市场部联系检测事宜,滁州计量校准,经协商确认后,将待检仪器送至我所收发室,填写送检协议书,办理仪器验收手续; 十五个工作日后可凭协议书到收发室或通过电话查询检测完成情况。检测完成后,客户凭协议书到收发室领取仪器和证书。
2、检定/校准周期(从委托之日起到完成检定/校准并出具证书之日止)一般为十五个工作日。
3、证书和仪器的管理
客户须在检毕后三十日内领取仪器证书,超过六个月未领取的仪器按无人认领处理。
4、对于校准有特殊要求的须填写委托书,并应有客户的签字确认。



| 姓名: | 刘经理 ( 销售经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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