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按ISO9000系列标准进行质量认证和计量检测体系确认及日常计量工作中,目前对这三种方式的理解和要求十分混乱,主要有三种错误倾向:一是将新形势下的要求笼统地套成检定和依法管理;二是不顾国情,机械地套用ISO有关标准词句,无法与现实对应;三是无视检定、校准、校验的区别,仪器计量校准公司,相互代用混用。 我认为,计量校准机构,在与国际接轨中,既要积极学习国外先进经验,又要敢于坚持自己的长处。具体地说,对国家规定强检的,应依法实施强制检定,计量校准公司,对强检方法、范围,国家也应根据发展及时调整;对强检以外的,应允许企业根据不同需要和条件采取检定、校准、校验、测试、比对等形式。在目前一般情况下,应首先选用检定和校准,以利过渡。当必须采用其它形式时,也应尽量利用已有检定的成果和经验,在已有检定规程时,合肥计量校准,尽量在原规程基础上裁剪和/或修改,只有在无规程时才需单独制定有关文件。要注意这些形式应按一定规范有步骤地逐步实行。



校准与检定的主要区别:
(1)校准不具有法制性,是企业自愿溯源的行为,而检定则具有法制性,是属法制计量管理范畴的执1法行为。
(2)校准主要用以确定测量器具的示值误差,而检定是对测量器具的计量特性及技术要求的全1面评定。
(3)校准的依据是校准规范、校准方法,可作统一规定,也可自行制定。检定的依据必须是计量检定规程,不能自行制定。
(4)校准不判断测量器具合格与否,但当需要时,可确定测量器具的某—性能是否符合预期的要求。检定要对所检的测量器具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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