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仪器检定或仪器校准原始记录的要求
仪器检定或仪器校准原始记录填写应做到:检定或校准原始记录格式应统一印刷;检定或校准原始记录内容应如实记载、记录完整、数据无误、字迹清晰、严禁追记、不得用铅笔填写。检定或校依次为原始记录应由持检定证件或校准人员和检验人员分别签名,核验人员应认真核对检定或校准数据,计量校准单位,如对检定或校准数据有怀疑,计量校准服务,必要时进行复检。



实际结果在临界值的情况下,计量校准,检测结果可能是一台或多台设备综合得出结果,检定证书不会给出每个观测值的具体误差值,造成临界值的时候,不能进行有效的数值修正工作,判断出此时每个数值对应的实际真实值,就会造成误判或错判现象。对于仪器设备只有部分功能满足要求检定合格的,处于“准用”状态的设备,在后期使用时可以采取校准工作对于“准用”状态范围内量值的具体数值,便于在实际工作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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