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验室申请认可的技术能力要有相应的检测、校准经历,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1.项目是实验室经常开展的、成熟的、主要业务范围内的主要项目,不经常开展的项目,计量校准仪器,比如一个月少于一次的项目不接受认可;
2.不接受实验室只申请非主要业务的项目,滁州计量校准,例如生产企业的实验室不申请其生产的产品的检测,仅申请原材料(进货)检测或环保监测(如水质)检测;
3.不允许实验室仅申请某一产品的非主要检测项目,实验室仪器计量校准,例如某一产品的外观检测(目测)、标志检测等。
4.不接受实验室仅申请抽样(采样)能力,抽样(采样)能力要与相应的检测能力同时申请认可。
5.不接受实验室仅申请判定标准,仪器设备计量校准,要与相应的检测能力(标准)同时申请认可。
6.不接受实验室仅申请仪器方法通则, 要与相应的样品前处理能力 (标准)同时申请认可。
7.对于未获批准的标准、规范(含标准报批稿),不接受作为标准方法申请认可,实验室可以作业指导书(SOP)等非标方法形式申请认可,但要注意非标方法必须按照认可准则要求经过严格确认。
8.检测、校准经历不要求一定是对外出具的检测报告、校准证书(可以是内部的类似于练兵的实验)



目的不同
检定——对测量仪器进行强制性全1面评定,评定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是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过程。
校准——对照计量标准,评定测量仪器示值的准确性,同时可将校准结果(修正值或校准因子)用于测量过程中。是自下而上的量值溯源过程。
对象不同
检定——我国计量法明确规定的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校准——强制性检定之外的计量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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