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准:在规定条件下,计量校准检测检定,为确定测量仪器、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合肥计量校准检测,与对应的由参考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1)校准是非强制性的,是企业自主行为;
(2)校准是市场行为,自愿寻求溯源;
(3)校准数据给出被测量的示值,也可给出示值的修正值;
(4)校准结果要给出测量不确定度;
(5)国际上一些通用做法,对测量仪器校准后,给出校准结果,不判定合格与否,不给出校准的有效期。判定仪器是否合格由使用者自己判定。



实验室申请认可的技术能力要有相应的检测、校准经历,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1.项目是实验室经常开展的、成熟的、主要业务范围内的主要项目,不经常开展的项目,比如一个月少于一次的项目不接受认可;
2.不接受实验室只申请非主要业务的项目,例如生产企业的实验室不申请其生产的产品的检测,仅申请原材料(进货)检测或环保监测(如水质)检测;
3.不允许实验室仅申请某一产品的非主要检测项目,例如某一产品的外观检测(目测)、标志检测等。
4.不接受实验室仅申请抽样(采样)能力,抽样(采样)能力要与相应的检测能力同时申请认可。
5.不接受实验室仅申请判定标准,要与相应的检测能力(标准)同时申请认可。
6.不接受实验室仅申请仪器方法通则, 要与相应的样品前处理能力 (标准)同时申请认可。
7.对于未获批准的标准、规范(含标准报批稿),计量校准检测中心,不接受作为标准方法申请认可,实验室可以作业指导书(SOP)等非标方法形式申请认可,但要注意非标方法必须按照认可准则要求经过严格确认。
8.检测、校准经历不要求一定是对外出具的检测报告、校准证书(可以是内部的类似于练兵的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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