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准的结论不要求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只给出范围、误差或测量不确定度。校准结果可记录在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中,也可用校准因数或校准曲线等形式表示。检定必须依据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给出计量器具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检定结果合格的填发检定证书,不合格的发检定结果通知书。校准的风险由计量器具使用的单位承担。检定的风险由检定的部门承担。



校准检验仪器有以下情况发生:
1.改变试剂的种类,检测计量中心,或者批号;如果实验室能说明改变试剂批号并不影响结果的范围,则可以不进行校准。
2.校准检验仪器仪器或者检验系统进行过一次大的预防性维护或者更换了重要部件,六安检测计量,这些都有可能影响检验性能。
3.质控反映出异常的趋势或偏移,检测计量机构,或者超出了实验室规定的接受限,采取一般纠正措施后,不能识别出和纠正问题时。
4.所有进行过的校准和校准验证工作都必须记录并写成文件。



| 姓名: | 刘经理 ( 销售经理 ) |
| 手机: | 18055119110 |
| 业务 QQ: | 747306917 |
| 公司地址: | 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习友路4301号森隆工业园 |
| 电话: | 0551-65305372 |
| 传真: | 0551-653053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