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有计量设备都必须按照国家和公司统一要求进行计量检定。计量员负责编制年度计量检测设备送检计划表,设备员负责编制年度设备自校验计划表,报炼油厂计量负责人批准后,按计划定期组织进行检定或校准。在距检定日期一个月或半个月以前,由设备管理员统一送检。新购入的计量检测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宿州计量校准检测,必须经过检定或校准,计量校准检测公司,使用中的计量检测设备须按预定的周期按时进行检定或校准,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检定中使用的计量参考标准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检定周期将其定期送至上一级国家法定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计量检定,并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所有计量检测设备投入使用前,计量校准检测机构,必须经过自校或检定。未经计量检定合格或已超过有效期的仪器设备不得正式投入检测活动。当发现计量检测设备经自校、检定不合格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报告技术负责人经批准后,并做好停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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