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现场校准的计量器具,计量仪器校准检测,校准条件的控制应尽可能与实际使用条件保持基本一致,这是面向任务校准的要求。正常情况下计量器具的校准规范中会有对校准条件(环境条件)的具体规定,校准工作应在满足这一条件下进行,此时的测量不确定度可以按照预期的要求给出,合肥计量校准检测,但是很多计量器具(特别是工作用计量器具)的使用条件与要求的校准条件存在差异,造成校准条件下获得的校准结果在实际使用条件下使用时,需要使用者对这一条件差异带来的量值变化进行评估或修正,如温度误差的评估或修正等。这些技术性的评价活动往往对计量器具使用者来说是有一定困难的,仪器计量校准检测,如果这一评估不理想,在使用校准证书中的数据时,计量校准检测实验室,就有可能带来系统误差的影响。
一些计量器具的使用者认为,仪器经过校准后就准确了,当校准人员向他(她)说明仪器示值超差后,总是认为计量校准就是要把仪器“校”准了才算是校准,如果仪器不准就应该“校”准了,否则对所做的校准工作不予认可,在需要签字的确认单上不签字,造成双方对立。实际上计量器具使用者是错误地理解了校准的含义,将对仪器的超差调整与校准混淆在一起,因为JJF1001-2011之4.10就有明确说明,即“校准不应与测量系统的调整(常被错误称为自校准)相混淆,也不应与校准的验证相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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